医院新闻
发布时间:2015-07-31
院周会是了解医院行政管理、学科建设、医疗安全与质量控制、运行数据、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等情况的枢纽,为了进一步改进会风、强化执行力,我院对院周会条例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明确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每月一三周周四下午为院周会的会议时间。要求医院全体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全部参加。二是规范会议准备和会议内容。由院长确定会议议程;在每次会前在职能科室联系会上,由分管领导确定职能科室发言内容;通报工作使用医院统一多媒体模板,发言要求精练,控制时限10分钟。三是强调会场纪律和会场秩序。要求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安排好工作,临床科室主任不能在院周会时间安排择期手术;职能科室不能在院周会时间安排医院其他工作、不能安排临床科室主任外出。确实不能参加院周会的,必须提前2天履行请假手续;科室只有*位负责人按程序履行了请假手续的,应安排1位本科室人员代替参会。该条例自6月实施以来,请假人员同比减少36%。四是强化会议考核及会议落实。对迟到、早退、缺席人员对照医院《综合质量管理目标考核条例》进行考核,每次会议出席情况在下一次院周会前通报、在院内网上公示,同时以《绩效管理考核信息反馈表》向全院通报。进一步推动院周会会议精神的传达与贯彻,不定期对科室院周会传达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上情下达,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