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闻
发布时间:2022-03-12
近日,我院一确诊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在化疗后出现IV度骨髓抑制,急需输注辐照悬浮红细胞及辐照血小板纠正骨髓抑制。医院放疗科和血液科联合开展血液辐照技术,成功为该患者制备辐照血。目前,患者无不良反应。
血液辐照
顾名思义应该会用上有辐射的射线
那么疑问来了
血液辐射会杀死血液细胞吗?
有辐射的血液还能用吗?
的确,血液辐照是指用一定剂量的放射线处理血液。其目的是让血液中淋巴细胞的DNA产生不可逆的损伤,并干预其正常修复过程,造成淋巴细胞丧失有丝分裂的活性和增殖。可以放心的是血液辐照会保全其他血液成分活性。
那么,辐射后的血液还安全吗?
用于血液制品辐照的射线一般有γ射线和X射线两种。只发生于辐照的瞬间,在辐照完成后这种杀伤作用就不存在了,辐照后血液并没有放射活性。
因此输给受体无任何放射杀伤作用,是相当安全的。
之所以需要对血液进行辐射处理,其主要目的是预防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
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
1、新鲜的血液含有免疫活性的异体淋巴细胞,正常情况下健康受血者(宿主)自身可识别、排斥和清除献血者淋巴细胞,输入的异体淋巴细胞在宿主体内难以分裂和增殖;
2、若受血者存在免疫功能缺陷,异体淋巴细胞可能在宿主体内存活、增殖并对宿主器官进行免疫攻击,进而引发严重免疫性输血反应,即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
3、TA-GVHD的发病率不高(0.01%-0.1%),属于免疫反应异常的全身性疾病,一般发生在输血后2-30天,但是病死率高达90%-100%,是最严重的输血并发症之一。
什么情况下可能需要输辐照血液?
(1)献血者与受血者有血缘关系;(2)有选择性的免疫功能不全或免疫损伤的受血者;(3)心外科手术;(4)造血干细胞移植;(5)胎儿及新生儿;(6)老人;(7)大出血和严重外伤;(8)癌切除外科手术;(9)淋巴瘤;(10)急性白血病;(11)HIV感染及艾滋病;(12)神经母细胞瘤;(13)胶质细胞瘤;(14)接受放疗或化疗而产生免疫抑制的肿瘤患者; (15)动脉瘤修补术;(16)胆囊摘除术;(17)HLA选择性血小板或已知HLA纯合子血小板的受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