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
发布时间:2013-04-03
一般地说,新生儿眼睛一出生就有感光功能。2个月时,可以协调地注视物体,眼球可随物体在水平方向移动90°。3个月时出现手眼协调,会用手去抓跌落的物体,并开始认识母亲和熟悉的物品。6个月时能分辨熟人和陌生人。1岁时可以注视3米远的物体,能区别物体形状,开始喜爱看图画。父母要随时注意孩子生长发育期间的视力变化,如在相应的阶段里达不到上述视力标准时就应引起警惕,尽早求医。 为了预防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发生,国内外专家建议,对有发病危险的新生儿,如同时有胎龄不足38周或者体重低于2000克,并且出生后发生窒息、接受过吸氧或输血治疗的新生儿,必须常规进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检查。 胎龄大于32周或出生重在1500~2000克者,应在出生后第四个星期检查。 胎龄大于28周或体重在700~1500克者,应在出生后第二个星期进行初次检查,以后每星期检查一次。 胎龄小于28周或体重小于700克,应在出生后第一个星期进行初步检查,以后每星期检查两次。 眼科专家表示,上述检查要持续到视网膜发育成熟,检查中一旦发现有视网膜病变,应及时进行冷凝或激光光凝治疗,阻止病变进一步发展,避免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导致患儿丧失手术机会,最终造成视力丧失、眼球萎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