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4-04-12
一、项目内容
序号
品名
备注
1
可视纤维喉镜(支气管镜)
1、整机由机身软管和显示器两部分组成,具备吸痰、给药、吹氧等功能;显示器有线视频输出,兼容av输出;可无缝兼容窥视叶片手柄、硬管手柄、软管手柄,无需转接;采用数字电子微成像技术,无内置光纤,视角≥90°(DFOV 120°),空间分辨率≥10.101p/mm。
2、插入部外径≤5.2mm,内置吸引通道直径≥2.6mm,长度≥600mm。外接显示屏尺寸≥9.0″,可无线及有线同步显示
3、显示屏≥3.5寸,支持多点触控,内置病例管理软件,含拍照、录像、图像冻结、病例回顾等功能;照明采用LED灯,亮度≥400LUX,非光纤照明。
4、主机显示器能上下0º~180º转动,左右0º~180º转动;
5、主机具备拍照、录像、数据存储功能,标配存储卡,可存储照片数量>10万张,可存储录像时长≥4.5小时
6、内置电池容量≥2300mAH
7、支持无线及有线传输功能模块连接图像处理工作站,实现远程、直播、报告打印等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凡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报名产品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并满足医院使用和管理要求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谢绝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已列入医院黑名单的厂商报名。
(三)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基础材料(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产品介绍彩页、参数、配置清单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打印查询依据)。
2、生产厂家三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供应商三证、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厂商方可参与谈判。
三、谈判须知
(一)于谈判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一正四副、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
1、响应产品报价明细表(须注明20位医保编码,报价不得高于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
2、报名时要求的基础材料(正本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3、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及售后服务承诺。
(二)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三)谈判现场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需与报名时一致,重量、体积较小的产品,需于现场提供样品。
(四)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四、报名地址:南昌市第三医院抚河院区行政2号楼3楼物资设备采购科;
联系电话:0791-86620501 (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