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3-07-20
一、项目内容
序号
品名
备注
1
二氧化碳测定试剂(PEPC酶法)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二氧化碳的含量
2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联合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供人尿液样本中的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及其代谢物或结构类似物的初筛
3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胶体金法)
用于体外定性测定人尿液中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4
便隐血试剂(匹拉米洞半定量检测法)
用于对人体粪便隐血检测的初筛试验,并对隐血含量进行半定量
5
血清胆碱酯酶检测试纸(干化学法)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样本中的胆碱酯酶的活性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凡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报名产品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并满足医院使用和管理要求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谢绝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已列入医院黑名单的厂商报名。
(三)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基础材料(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产品介绍彩页、参数、配置清单及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打印查询依据)。
2、生产厂家三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供应商三证、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厂商方可参与谈判。
三、谈判须知
(一)于谈判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一正四副、按下述顺序列明目录、页码并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
1、响应产品报价明细表(须注明20位医保编码,报价不得高于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
2、报名时要求的基础材料(正本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3、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及售后服务承诺。
(二)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三)谈判现场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需与报名时一致,重量、体积较小的产品,需于现场提供样品。
(四)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四、报名地址:南昌市第三医院抚河院区行政2号楼3楼物资设备采购科;
联系电话:0791-86620501 (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