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闻
发布时间:2015-02-11
近日,我院出台《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医生用药行为。规定“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指征,正确选择给药途径,遵循*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静注”的用药原则;每月开展门诊、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情况的监测,对门、急诊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率、静脉使用比例进行排名和公示。”
为加大监管力度,使规定落地,医院将《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规定》纳入《医院综合质量管理工作标准考核细则》,实施考评和奖惩。对科室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达标,且抗菌药物使用率及静脉使用比例排名居前的当事医生和科室主任,监察室联合医务科、药管办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当事医生处方重点关注,必要时将进行专项点评。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且抗菌药物静脉使用比例低的科室或当事医生予以表扬。药管办针对点评中出现典型选择非理性给药途径的处方,及时与临床医生沟通,对屡犯的当事医生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条例处理。
自2011年国家卫计委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我院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导小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对临床医生的宣教、监管、考核等措施,规范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2014年医院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均已达国家卫计委要求,住院抗菌药物使用比例、I类切口预防比例远远低于国家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