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5-08-19
南昌市人民医院:
本公司自愿与贵院长久合作,互惠共赢,确保采购、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一、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院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二、本公司决不向贵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 厅、夜总会、桑拿、**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三、本公司决不为贵院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四、本公司发现贵院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院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五、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院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同意按照违规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罚金。
(二)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院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院供应商黑名单,三年丧失贵院供应商资格。
(三)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院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院供应商资格。
此致
敬礼!
承诺方(盖公章):
承诺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